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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16:56:0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6)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新疆力城腐殖酸有限公司、石河子白杨预拌砼有限责任公司海川分公司等企业原辅料露天堆放,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无组织排放严重。

二、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 整改目标

完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确保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四、 整改措施

一是新疆力城腐殖酸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购买一台布袋除尘器,2023年12月12日,安装布袋除尘器。184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于2023年8月22日,督促该企业对原料堆场进行遮盖,企业已对原料堆场进行遮盖;

二是北屯市经开区于2023年12月10日,督促并指导企业对原料堆场进行遮盖,2023年12月15日,北屯市经开区对企业开展环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石河子白杨预拦砼有限责任公司海川分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对原料堆场进行遮盖;

三是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新疆力诚腐殖酸有限公司和石河子白杨预拦砼有限责任公司海川分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执法检查,2家企业原料堆场已全部密封遮盖。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5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378113。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3室。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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