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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问题(序号32)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17 17:17:5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2)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窑头未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设备。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5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安装窑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完成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工作,并与兵师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
四、 整改措施
2024年1月31日前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窑头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企业恢复生产后,于5月31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验收工作。
五、 完成情况
一是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7月安装了窑头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包括颗粒物、烟温及流速检测仪,2023年12月21日安装了数采仪,并于2024年3月11日与第十师北屯市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
二是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力源信德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完成现场比对监测,2024年5月编制《和布克赛尔县青松南岗屯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窑头废气排放口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监测报告》,2024年5月8日进行了自主验收。
2024年5月14日,师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组对第32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已完成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5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378113。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