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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8 18:41:14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40)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2016年国家林业局批准第十师北屯市丰庆湖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2018年以来林业主管部门未严格按相关管理要求每年度对丰庆湖湿地公园组织开展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日常监管不到位,丰庆湖湿地仍存在渔船、渔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清理不彻底。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5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2024年5月31日前补充完善2020年和2021年动态监测和评估报告,持续做好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动态掌握丰庆湖湿地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四、 整改措施
一是收集往年数据,2024年5月31日前补充完善2020年和2021年动态监测和评估报告。二是建立健全湿地公园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第十师丰庆湖湿地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修订的《第十师北屯市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清除丰庆湖湿地存在的废弃物和垃圾等。
五、 完成情况
一是收集往年数据,补充完善2020年和2021年《第十师北屯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动态监测评估报告》,同时编制了2023年《第十师北屯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动态监测评估报告》,进一步加强对187团丰庆湖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和动态监测评估。二是加强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制度体系建设,提升湿地保护能力。2023年12月制定并印发了《第十师北屯市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和《第十师北屯市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制定2024年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日常巡护计划,今年以来已开展日常巡护监管72次,同时牵头组织187团完成了对丰庆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废弃物和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6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329638。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便民服务大厅4楼A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