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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司法局 时间:2024-05-29 13:07:31 浏览:

1984年2月,农十师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成立,行使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司法行政机关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法规科)、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科)、基层工作指导科5大职能科室,下设巴里巴盖垦区司法局、北屯公证处、兰河公证处及12个团场司法所,并监管北屯、兰河、瑞合、黑格4个律师事务所。2011年增设社区矫正管理科,与基层工作指导科合署办公。2012年12月,北屯市司法局成立,并与农十师司法局合署办公。2013年1月,农十师司法局更名为第十师司法局。2016年度兰河公证处合并到北屯公证处,北屯公证处机构性质由行政转为事业。2019年度北屯公证处的经费形式由差额预算管理调整为自收自支,师市批准北屯公证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新设独立账户,依法独立核算运营。2020年机构改革后,明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司法局为师行政工作部门,北屯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司法局与北屯市司法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以下简称师市司法局),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师市司法局。

一、 师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承担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师市法治对外合作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五)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六)承担师市全面依法治师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师市全面依法治师市中长期规划建议。

(七)负责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八)承担统筹推进法治师市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团场、师市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各团场、师市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

(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师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职能

(一)政治处(综合科、财务装备和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和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培训、机构编制、表彰奖励、立功创模等工作。拟定师市司法行政系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文秘等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和稳定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群工作、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陈现    电话:0906-3353726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承担师市党委全面依法治师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业务,负责拟订师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团场、师市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团场、师市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各团场、师市各部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促进和谐预防犯罪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师市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师市建设相关报告。

负责人:崔文魁    电话:0906-3350531

(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社区矫正局、社区矫正和安置教育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负责权限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各团场、街道(社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春燕   电话:0906-3326559

(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律援助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督促、指导政府组成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承办申请师市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各团场、师市各部门、各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师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师市辖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师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师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研究工作,组织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人:王琮    电话:0906-3353148

三、 第十师司法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址

新疆北屯市新区龙山路306号

(二)联系电话

0906-3353726

四、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10:00—14:00 ; 下午16:00—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