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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6 19:49:2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6)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纳管排水单位排水许可证核发不到位,师市统计的北屯市及北屯经开区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302户排水单位中,仅有85户具有排水许可证。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开展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 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5月31日前对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排水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核查,建立排水户管理清单,定期查漏补缺、动态更新调整。

二是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查处。

五、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2024年2月29日对北屯市辖区范围内排水户开展1轮检查摸排并进行政策宣传,建立排水户管理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安排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帮助整理办证资料,确保尽数纳管。二是截止7月19日累计办理336份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三是2024年1月12日在丰庆湖收费站东侧发现有车辆倾倒污水,当场抓获擅到污水车辆1辆(车牌:新H27733),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行政处罚200元。四是对186团未按照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等问题,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予以行政处罚30000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6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181126。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607室。


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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