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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国资委),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市工业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激励广大劳模和工匠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效,为推动兵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根据《关于做好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兵工传〔2024〕24号)文件精神,兵团总工会决定命名一批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条件
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应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兵团实践提供重要人才支撑和技能支撑。
(二)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主持或参与创新攻关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劳模、工匠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领衔人,组成的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积极进取、团队协作氛围浓厚的创新团队。
(三)已建立并有效运行1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工作。
(四)具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地(所),完善的管理制度,匹配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料、信息网络、器材工具、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以及用于创新活动的工作经费。
(五)具有明确的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安排、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活动稳步有序、优质高效。每年承担1项以上本地区、行业、单位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有关方面认可或认定的创新成果,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并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培养和集聚人才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和职工素质提升。
(七)原则上应在各师市、各单位工会命名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职能创新工作室等职工创新先进团队中产生。
(八)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
二、 推荐申报名额
每个师市、单位推荐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2024年发布的首届“兵团工匠”,具备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尚未建立创新工作室的,应加快建设。
三、 推荐命名程序
(一)申请。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工作自下而上进行,由创新工作室所在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向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
(二)推荐。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现场检查、评审,根据工作机制、创新业绩、作用发挥、示范效应等情况,兼顾工业各种类型,层层审核、严格把关,择优确定申报对象,排序后上报师市机关工会。
(三)评审。师市机关工会对申报材料初步审核,按程序遴选拟命名对象。
(四)审定。拟命名对象报兵团总工会党组审定。
(五)公示。在兵团工友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命名对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命名。发布命名决定,并于命名当年和次年分两次安排工作室补助资金。
四、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把推荐申报过程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做精做细做实创新工作室建设。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30日20:00前将电子版通过即时通报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陶慧,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科B229:
1. 《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A3纸张骑马装订;
2. 根据《兵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撰写并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件2);
3. 反映创新工作室近况的视频资料1个,可用智能手机拍摄。主要内容:一是工作室场地、专业技术资料、器材工具、实验仪器等设施设备情况;二是拍摄完整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工作记录等有关内容;三是创新工作室的介绍;四是创新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所获荣誉等介绍。请将以上视频内容汇聚在1个视频内。
联系人:陶慧
联系电话:0906—3908996、15099312341
电子邮箱:690640094@qq.com
附件:
第十师北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