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关于兵团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8 18:33:4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兵团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6)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监管不到位,部分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 整改任务

要求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建筑用地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

二、 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 整改目标

指导并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力度,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师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日常质量安全检查,对辖区施工项目全覆盖进行扬尘管控巡查检查,并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施工项目现场进行扬尘管控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联合城市管理部门、环保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六个百分百”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利用“智慧工地”扬尘治理监测装置,对平台预警信息及时处理。二是在对项目现场日常巡查中,质监站要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由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情况。三是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处张贴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对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监督,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机制。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单位和项目,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为不良记录进行曝光。

五、 完成情况

在对项目现场日常检查巡查中,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都能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截至目前,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扬尘治理措施已落实,并常态化坚持。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6-3372984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6-3378230


第十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