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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合规治企​为国投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4-10-11 20:24:42 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而言,法治同样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投公司作为师市大型国有企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企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非凡理论勇气、卓越政治智慧、强烈使命担当,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章”,为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国在经济领域、企业层面的贯彻执行和具体体现,更是集团公司提升管控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实现路径。作为国投公司经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带头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既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自身应对激烈市场竞争,谋求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要在学思践悟、精准理解上下功夫,把贯彻落实依法治企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二、 正视现状不足,准确剖析公司全面依法治企问题挑战


长期以来,国投公司高度重视依法治企工作,并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师市党委要求特别是新时代国企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得天独厚的条件,以及国内市场环境和经营模式的稳定,使得公司个别人员缺乏主动学习的自觉性,特别在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等方面存在不足。二是法治工作体系还不够健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投公司面临着日益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法律风险,特别是外部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对公司法治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法律与业务结合还不够紧密。法治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或者落实不够彻底,法律工作人员缺乏或者履职能力不足等都会导致法律与业务的融合度不够,如公司在参股管理、企业分红等方面法律与业务结合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是法律方面高层次人才匮乏。目前,公司系统虽设置有审计风控人员,但工作中仅能基本满足对师市国资监管政策的熟悉,专业政策法规方面均依赖法律顾问,未来随着公司矿产、新能源、大数据、供应链、基金、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出现,法律人才匮乏矛盾将更加凸显。


三、 突出工作重点,持续提升公司全面依法治企管理水平


依法合规治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司生产经营方方面面,抓住重点、抓牢关键才能事半功倍。作为国投公司经营工作主要负责人,下一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要完善依法治理机制。要按照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持续完善国投公司系统治理结构,以公司章程为依托,依法厘清各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推动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系。要持续完善控(参)股企业依法治理机制,既注重防范公司人格混同风险,又注重避免参而不管等问题。要持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确保每项决策于法有据、风险可控、稳妥可行,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要完善制度建设机制。着眼于国投公司下一步集团管控需要,要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到重要位置,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着力健全集团总部、板块(专业公司)、基层企业“三个层次”和法人治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管理类、安全生产类、党的建设类“五个类别”的制度体系,持续提高制度质量,狠抓制度执行,不断提升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提升公司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


三要完善合规管理机制。要树牢全员合规、主动合规、实质合规的理念,优化合规管理体系,推动法律与业务深度融合。要围绕服务保障公司战略实施、深化改革、对外投资、生产经营,强化重大事项法律参与深度,支持法律顾问和法务人员常态化参与公司生产经营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听取专业法务意见。要强化合同全过程管理,组织制订全面覆盖公司经营各领域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注重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利维护,加大合同突出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实现规范交易、简约交易及阳光交易。


四要加强法治合规培训。要在强化领导人员依法合规意识上下功夫,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法治自觉。要在强化业务合规宣贯培训上下功夫,推动建立“管业务就要管普法”责任制,坚持合规培训与业务培训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将掌握岗位必备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作为员工上岗的必备条件,形成“依法合规成为自觉”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


五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督促法务部门落实依法合规治企综合管理和专业保障部门职责,构筑风险预警“防火墙”,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前识别法律风险,发出防范预警。要织密合规风险“防护网”,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敏感时期的重大风险,定期开展全员、全业务、全流程排查识别,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合规风险。要架好监督管控“高压线”,注重整合纪检、审计、财务监督力量,注重健全“大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国投公司风险防控水平。


六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依法治企需要一支忠诚、担当、靠得住的法律队伍。要积极研究借鉴疆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法务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经验,在人才选拔上通过内部培养选拔、外部遴选聘用等多种方式,以法律专业能力为主要标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要探索设立专业化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适时配齐配强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要建立健全法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充分重视法律专业的特点,注重柔性使用和培养细分领域专家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