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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01 12:07:1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主要职责:
1.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房产管理、住建项目申报、城镇基本建设、供水供暖供气和物业监管、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保护与监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建设与维护、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路产路权管理、公路养护管理、道路林管护、本单位核算支付等工作
2. 负责协助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养护和公路建设项目等工作
3. 承担团场行使的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配合、协助做好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 负责完成团场党委、团场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一八五团机关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6—68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