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问题(序号2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8 17:51:3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4)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混乱,随机抽查的5家汽修店面均存在废机油、废油桶随意存放,废机油随意处置和售卖问题。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强化对汽修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
四、 整改措施
一是2024年1月31日前制定印发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通知,督促汽修行业按照规范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工作,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2024年4月30日前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师市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汽修行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企业数量、分布及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动态更新调整。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汽修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企业违规、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的进行调查,确保辖区汽修企业2024年12月31日前全面落实危险废物规范管理。
五、 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1月10日,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第十师北屯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和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二是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对辖区内汽修行业开展了专项摸排,建立汽修行业清单,进行普法宣传,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态环境局制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告知书和承诺书,将告知书发放至汽修店商户,并与汽修店商户签订承诺书。三是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常态化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378113。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3室。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