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故意遮挡号牌?交警严查并曝光!
发布时间:2024-11-12 12:08:1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 编辑: 公安局 浏览:
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必须规范悬挂车辆号牌。但是,总有个别“小聪明”为了躲避监控抓拍,动起了歪脑筋,不成想被抓了个“现行”。
典型案例
时 间:2024年11月08日17时12分
地 点:第十师北屯市田园路
违法行为:故意遮挡号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交警提醒:驾驶员将号牌遮挡后,往往在路上肆无忌惮,如在该减速的事故多发路段不减速,在车流量大的路上超速行驶,甚至闯红灯,极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而中重型货车满载货物时,如果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根本停不下来,安全隐患巨大。
遮挡号牌≠拥有护身符,遵规守纪比任何手段都好使。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安全、文明、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