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好消息!兵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家人居民医保费了!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4-11-12 19:20:22 浏览:

第十师北屯市202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为进一步落实职工门诊共济政策,降低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助力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兵团医保局于近期上线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统筹区代缴居民医保费功能,即参加十师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申请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兵团内其他统筹区居民医保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同时兵团内其他统筹区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为十师居民医保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人居民医保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1.医保个人账户内余额不少于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费用所需金额。2.需要缴纳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与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均在兵团统筹区内。

二、如何办理?

答: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共济人),携带职工本人和被代缴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线下前往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签订个人账户代扣协议,即可绑定兵团内正常参保的本人父母、子女或配偶等近亲属(被共济人),绑定成功后,共济人可为兵团范围内的近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纳标准为40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人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请尽快办理。


第十师北屯市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基金征缴科

0906-3180160

新区便民大厅

0906-3185009

一八一团社保所

0906-3327117

医疗待遇支付科

0906-3353210

一八二团社保所

0906-3734723

一八六团社保所

0906-6491776

一八三团社保所

0906-3866006

一八七团社保所

0906-3833525

一八四团社保所

0990-6733023

一八八团社保所

0906-3372416

一八五团社保所

0906-6882667

屯南社区社保所

0990-6727301

龙疆街道办

0906-3326912

龙疆街道二分站

0906-2156293

天骄街道办

0906-3315525

军垦街道办

0906-3329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