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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9)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188团临近北屯市的11家砂石料加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部分还存在违规占用草地和林地等问题,在筛选、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清理整顿,消除各类违法问题。
四、 整改措施
一是188团在2023年11月30日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辖区11家砂石料加企业土地性质、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清单。二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188团牵头与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对接,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整改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专项整改方案,办结相关审批及验收手续,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消除砂石料加工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是涉及违规占用草地和林地的,由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3年12月15日前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2024年6月30日前恢复植被、完成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及严重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开展生态损害赔偿。
五、 完成情况
一是2023年11月,一八八团已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辖区 11家砂石料加工企业土地性质、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二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一八八团牵头与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对接,已于2023年12月25日制定并印发《第十师一八八团兵团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三是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已于2024年11月29日前消除砂石料加工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截至目前,11家砂石料加工企业已完成整改。
(1)北屯市汇林沙石料厂场内设备于4月28日已完成设备拆除工作,11月5日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2)北屯市方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拆除场内设备,2024年6月15日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3)北屯市屯北领航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6月15日场内拆除场内设备,7月20日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4)北屯市九洲兴城商贸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已完成草地植被恢复初验工作,9月26日完成草地植被恢复验收。
(5)北屯市金石石业有限公司于9月29日与北建砖厂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用地、环评手续已齐全。
(6)北屯市华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24日拆除场内设备,9月30日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7)北屯市愚公石业有限公司剩余砂石料1000m³,场内设备于10月21日拆除,10月22日已做好现场扬尘防护。
(8)新疆鑫宏达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23日拆除场内设备,10月11日完成场地清理,10月22日完成草种播撒验收工作。
(9)北屯市万和兴沙石料厂剩余砂石料130万m³,该企业已于10月30日完善用地手续。
(10)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鼎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10月22日拆除场内设备,11月19日完成草地植被恢复验收工作。
(11)北屯市顺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剩余砂石料28万m³,5月8日已完成林草植被恢复工作,10月30日前完善用地手续,11月29日已取得环评批复。
四是针对涉及违规占用草地和林地的4家砂石料加工企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2月前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北屯市九洲兴城商贸有限公司、北屯市顺业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已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新疆鑫宏达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鼎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林业和草原局已与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2家企业已于2024年12月前已完成草籽播撒验收工作。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183617。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22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