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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11:16:4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未将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到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体系。2022—2023年师市对团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方案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控制性指标“只扣分,不得分”,不利于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
二、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 整改目标
完善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 整改措施
完善考核机制,将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师市绩效考评体系,持续加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考核力度,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五、 整改完成情况
师市党委组织部在2024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细则中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考核指标,并将“环境保护”考核指标由扣分项调整为赋分项。此项整改任务已按照《师市党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185509。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A54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