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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17:38:1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2024年7月3日,第十师生态环境局信访人员接到举报,举报“xx地有倾倒的废油”,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属实。案件办结后,师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师环发〔2020〕7号)规定向1名举报人发放500元举报奖励。
2024年7月30日,第十师生态环境局信访人员接到举报,举报“经开区的xx厂没有环保手续就建设了”,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属实。案件办结后,师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关于印发<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师环发〔2020〕7号)规定向1名举报人发放500元举报奖励。
望广大群众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动参与到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中来,踊跃举报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网络渠道(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
(二)微信渠道(关注“生态环境微信投诉举报”公众号)
(三)拨打“96359”兵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师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第十师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