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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师律师协会成立登记的公示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十师律师协会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符合成立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4日。
序 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主管单位 | 住 所 |
1 | 第十师律师协会 | 王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 | 北屯市龙山路306号综合大楼1楼103室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反映。
地 址:第十师北屯市机关楼B区二楼226室
联系人:段 雷
联系电话:0906-337980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十师民政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