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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5-01-10 10:34:5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第十师北屯市共涉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项整改任务,2024年验收销号2项。按照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已完成验收销号的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一、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一些师市和部门对“当好生态卫士”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比着铺摊子、上项目,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长期坚持
1. 师市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和兵团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加强理论学习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师市上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2022年以来,师市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师市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师市党委常委会会议、行政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60余次;师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师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等。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在每期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开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题课程,2023年—2024年举办师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2期。
3. 坚决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照中央和兵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第十师北屯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先后制定印发了《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关于当好生态卫士建设美丽兵团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第十师北屯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团场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监督责任等落到实处,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师市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4. 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团场、街道、经开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2024年起同步纳入师市机关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的重要依据。
5. 师市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兵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工作,先后在党委常委会、环境保护委员会上研究部署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迎检保障工作,成立了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第十师北屯市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第十师北屯市保障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拨付了专项保障经费,确保了中央和兵团督察组在师市督察期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安排,对中央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实行清单化调度,每月5日前向兵团督察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组织召开整改推进会2次、“自查自改”部署会1次、整改调度会7次。
6. 牢固树立兵地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在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过程中相互征求意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建立健全《阿勒泰地区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案件联合督查工作机制》《阿勒泰地区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阿勒泰地区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区域同防同治工作力度,提升了兵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7. 切实履行“生态卫士”职责,深入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连队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宣教活动,通过师市融媒体平台、生态环境局公众号等多种平台渠道,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推荐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十师分公司党新龙荣获“百名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推荐186团付永强荣获“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推选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摄影作品荣获3个优秀奖、7个鼓励奖,“美丽兵团·优美生态”征文作品2篇获优秀奖,8篇获鼓励奖,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
二、 有的师市规划建设项目起点不高、要求不严。甚至违规出台“土政策”。一些干部工作标准打折扣,执行力度逐级弱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情况:已按要求整改,长期坚持
1. 2022年10月,由师市环保督察整改办牵头全面摸排各类“土政策”,经核查,师市各级未制定出台有关与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不相符的“土政策”。
2. 严把环评审批关,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要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截至目前,师市未违规审批“两高一低”项目。
3. 结合师市实际对《第十师北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行动态更新,督促指导经开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和报审工作,将“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作为入园企业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不符合产业定位、高污染、高风险、高耗能的项目一律不予准入,严把项目审批关。
4. 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照中央和兵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出台《第十师北屯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各团场(镇)、有关单位考核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师市各级党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5. 自《第十师北屯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以来,师市纪委监委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规查办,截至目前已对10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6-3378135;
邮箱:ssbthbj@163.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91-2890807、0991-2899355。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