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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显担当 化解行政争议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3-13 17:24:5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近日,第十师司法局在办理一起超期行政复议案件时,秉持“复议为民”宗旨,创新运用“办理+调解”双轨机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法结”“心结”双解开,展现了新时代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依法审查,严把程序关口。该案中,申请人因超过法定期限提出复议申请。第十师司法局复议办案人员严格依法审查,通过调取办案机关案件材料、听取申请人意见等方式,确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超出《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依法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办案过程中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向申请人详细释明法律依据,确保程序合法。
延伸服务,主动溯源治理。结案后,复议工作人员并未简单“一驳了之”,而是启动“行政复议+”争议化解机制:一方面约谈原行政行为机关,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问题,督促完善执法告知程序;另一方面组建调解专班,通过“背靠背”沟通、“圆桌座谈”等方式,帮助申请人厘清诉求本质。经多轮协调,最终促成双方就实质争议达成和解。
机制创新,深化诉源减量。本案是第十师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案例。通过建立“程序终结+实体化解”双轨机制,将法律刚性规定与柔性调解手段有机结合,今年已推动29%的案件通过调解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同时,针对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行政执法单位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等,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发生。
成效彰显,厚植法治根基。该案的圆满化解,生动体现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下阶段,第十师司法局将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通过建立行政争议全周期管理、培育“行政复议调解员”专业队伍等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