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46号)以及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兵团商务局 兵团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兵团2024年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兵文体广旅发〔2024〕63号)要求,着力推动第十师酒店老旧电视终端提档升级、更新迭代,改善酒店宾客看电视体验,助力第十师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
第十师辖区酒店(含民宿)等经营主体。
二、 补贴条件
2025年期间酒店新采购电视(含激光电视)终端。
三、 补贴标准
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售价5%的补贴,每台电视(含激光电视)终端补贴不超过2000元,获得补贴的电视终端数量最多不超过其客房总数。
四、 政策实施时间
第十师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 补贴方式及流程
(一)补贴方式
在第十师辖区内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酒店购买电视终端,采取先采购、后申领补贴方式进行补贴发放。
(二)补贴兑付核销流程
1. 补贴资金发放前,第十师北屯市文体广旅局将查验参与补贴酒店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采购交易凭证与增值税发票、安装证明、采购与安装数量一致性证明等关键信息,符合补贴范围和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予以退回,以防止虚假交易、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
2. 参与酒店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或补全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六、 申请材料
1. 第十师北屯市酒店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附件1);
2. 第十师北屯市2025年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审核表(附件2);
3. 第十师北屯市2025年酒店电视终端更新安装清单(附件3);
4. 酒店新电视终端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需体现电视机品牌、型号,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5年期间)、能效等级证明、采购交易信息(采购交易信息可为采购合同或线上平台交易成功确认截图或收货签字确认单);
5. 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 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7. 信用承诺书(附件4)。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 酒店参与规则
(一)每家酒店补贴资格在政策实施期间凭借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身份信息进行一次采购,且仅采购一次。
(二)已在其他省(市)参与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的酒店,无法在兵团辖区内申报补贴资格。如未在政策实施期间进行申报,2025年12月31日后自动失效。
(三)对符合补贴的电视终端须单独支付结算,销售商家按消费实际支付金额开具发票。
(四)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前,退还酒店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酒店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原路退回。
八、 参与活动商家范围和要求
参与商家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无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经营稳健,具有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暗中提价、明买暗退,不得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并作出公开承诺。
(四)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各参与商家应制作相关宣传物料,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公布相关信息。
(五)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发放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姓名、本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购买产品名称及机身条形码、销售发票、销售额及补贴额等。
(六)及时为酒店安排产品配送及安装服务。
九、 监督管理
(一)参与以旧换新的商家要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以旧换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实行销售商家销售后及时报告制度,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二)对参加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商家,第十师北屯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将取消其活动资格,不再纳入活动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征信,确保活动平稳有序推进。
(三)第十师北屯市文体广旅局、第十师北屯市商务局、第十师北屯市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巡视、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申请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办理补贴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申请单位伪造、虚报数据骗取补贴资金,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第十师北屯市文体广旅局及相关单位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在此期间及资金收回后的2年内,第十师北屯市文体广旅局不再受理其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