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实行“师市合一”管理模式,在自治区和兵团领导下,履行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的管理体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以下简称师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北部,地处阿尔泰山中断西南麓、准噶尔盆地北部,地形由北向南依次为阿尔泰山山区、山前冲积倾斜平原、山前洪积—冲积平原、现代冲积平原、两河(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古冲积平原、干三角洲等平原。第十师垦区位于亚欧大陆复会带腹地,师市地处中温带,属典型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
自汉代以后,北屯一直处于历朝历代中央政府的管辖范围内。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唐平“突厥汗国”,设匐延都护府统辖额尔齐斯河流域,其中便包括现今的北屯地区。十师北屯市的前身是1949年12月20日,新疆国民党起义部队骑兵第一师师直及所属骑六旅、骑七旅被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兵团骑兵第七师”,下辖骑十九团、骑二十团、骑二十一团。师部驻奇台。1953年6月5日,骑七师一部分、军区后勤部运输处绥来农场和乌苏生产建设大队整编成一个生产师,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十师”,师部驻绥来(玛纳斯)小李庄。辖二十八团(因远离师部,党政工作由阿山军分区代管)、三十团和劳改支队。
1955年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十师”建制撤销,三十团、劳改支队划归农八师;二十八团(现一八一团)归兵团直管,下辖一营克木齐、二营巴里巴盖、三营苛苛苏、牧场(种羊场老鹰窝)和基建大队5个营级建制单位。1959年1月,兵团恢复农十师番号、建制和领导机构,辖二十八团、二十九团、三十一团、三十二团、三十三团、三十四团、三十五团、和什托洛盖煤矿和农十师福海渔场。4月5日,农十师成立大会在二十八团驻地巴里巴盖(现一八一团)举行。11月1日,农十师师部从巴里巴盖搬迁到北屯。
1975年5月,兵团农十师建制撤销,成立阿勒泰地区农垦局。原农十师一八一、一八二、一八三、一八四、一八五、一八六、一八七、一八八、青河独立营,农十师渔场、农十师煤矿归该局管理,并依次纳入县管理。阿勒泰地区农垦局负责农十师农牧团场及生产业务管理。阿勒泰地区农垦局机关驻北屯。1982年4月1日,兵团农十师恢复原建制,隶属兵团领导。原移交给阿勒泰地区管理的农牧团场一八一团、一八二团、一八三团、一八四团、一八五团、一八六团、一八七团、一八八团、青河独立营、和什托洛盖煤矿、福海渔场及一些企事业单位陆续收回,归农十师管理。师部驻北屯。
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北屯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按照“师市合一”模式管理,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行政企合一、合署办公。农十师与北屯市合组一个党委,称师市党委。2011年1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挂牌仪式在十师北屯市举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正式成立。北屯市域团场3个:一八三团、一八七团、一八八团,土地连片,面积910.5平方公里。中哈边境团场2个:一八五团、一八六团,分别驻哈巴河县的克孜勒乌英克镇和吉木乃县的老吉木乃镇;一八一团驻阿勒泰市的巴里巴盖镇,一八二团驻福海县的顶山镇,一八四团驻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夏孜盖乡的查干屯格镇。
2012年10月25日,经中央编办批准,12月13日,兵团办公厅下发农业建设师更名通知,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2月24日,兵团举行农业师更名揭牌仪式。2019年9月16日,十师北屯市双渠镇、丰庆镇、海川镇揭牌成立,标志着十师北屯市团场城镇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团镇合一”管理体制迈出实质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