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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导游”“强制消费”“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第十师北屯市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第十师北屯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旅游行业“黑导游”、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违法经营
1.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开展旅游业务;
2. 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证件从事导游活动;
3.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4. 无营运资质车辆承接旅游团队运输业务。
(二)消费欺诈与强制消费
1. 导游胁迫、诱导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2. 旅行社通过“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消费;
3. 景区、餐饮、住宿等场所虚标价格、缺斤少两。
(三)市场秩序与合规问题
1. 旅行社不按时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2. 以恶性价格战扰乱旅游市场,降低服务标准;
(四)虚假宣传与违规操作
1. 发布虚假旅游广告,虚构“政府补贴”“限量特价”等营销话术;
2. 隐瞒购物点数量、压缩游览时间变相诱导消费;
3. 未与游客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条款存在“霸王条款”。
二、 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0906-3180976
2. 邮箱举报:861198329@qq.com(需在标题中注明旅游举报线索)
三、 举报须知
1.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名称、事件经过及相关证据(合同、录音、付款凭证等),以便核查。
2. 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 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四、 整治措施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我局将逐一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依法移交相关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并积极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件及整治进展。
欢迎广大游客、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第十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