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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5-05-25 21:32:2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 浏览:
一、 具体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制订师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监督、指导师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和各级档案的工作。
4、 提出鉴定档案原则和标准、研究、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
5、 负责接收、征集并保管所属范围内的各门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 组织档案专业教育,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7、 负责师市档案科研课题的研究、科研成果的评定、推广和应用工作。
8、 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出版与公布工作。
9、 负责档案统计、分析、综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10、 完成师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无
三、 管辖范围、执法区域:第十师北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