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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2505300000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北屯市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十师第N8023、十师国用(2011)第1800315257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北屯市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