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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5-06-23 10:19:39 浏览: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受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师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3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在第十师一八六团中学按规定抽取了辣椒6kg(2025年5月11日购进),2025年6月11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出具的《检验报告》(No:BS250534)表明: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8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第十师一八六团中学送达《检验报告》(No:BS250534)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辣椒。经查,上述批次辣椒共购进8公斤,其中6.06公斤用于抽样,1.94公斤用于食堂对学生制作食品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辣椒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四)消费投诉举报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经营同批次产品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