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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示(国抽)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5-07-04 19:39:58 浏览: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受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师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 北屯市甘栗香干果店经营的杏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6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在北屯市甘栗香干果店按规定抽取了杏干4kg(2024年9月29日购进),2025年6月24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B-J-SP06071)表明: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27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甘栗香干果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5B-J-SP06071)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杏干。经查,上述批次杏干共购进10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杏干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 北屯市李刚超市经营的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9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在北屯市李刚超市按规定抽取了山药6.6kg(2025年5月15日购进),2025年6月17日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B-J-SP05715)表明: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6月23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李刚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2025B-J-SP05715)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山药。经查,上述批次山药共购进6.6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山药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