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师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研究、制定和实施关于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师市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2.加强师市残联自身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指导基层残联工作,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建议,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教育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的先进事迹。
4.办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文化、体育、科研、辅助器具适配、社会保障和服务(水电暖补贴、居民养老和居民医疗补贴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组织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和报表填报工作。
5.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助残活动。
6.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7.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内外交流和合作。
8.对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及残保金征收的审核。
9.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残疾人诉求和问题,推动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实施,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10.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点: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龙疆东街365号)B245
办公时间:
夏季 10:00—14:00 16:00—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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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负责人) 冯涛
第十师北屯市残疾人联合会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