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政通APP

兵政通APP

兵政通小程序

兵政通小程序

十师微信公众号

十师微信

数字十师APP

数字十师APP

收起
关怀版 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登录 注册
十师北屯
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编辑: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7:39: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12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3378135         传真:0906-3378135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雪白仁2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路1号新疆雪白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5′43.851″,北纬47°18′22.800″。新疆雪白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金正新材料产业园招商中心,西侧为金辉路,南侧为龙兴西街,北侧为空地及中国葵都瓜子产业园。

新疆雪白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水之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1台2t/h燃气蒸汽锅炉,同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防渗收集池收集降温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过程、车辆运输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装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和水泵等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软化水处理设备中使用失效后的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立即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

2

第十师182团轩越农业玉米烘干厂环评附属设施配套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182团2连,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56′15.342″,北纬46°35′9.161″。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

新疆轩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烘干塔1座,18t/h生物质热风炉1台,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各1座,产品库1座及配套原料堆场1座等。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物质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兵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防渗收集池收集降温后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过程、车辆运输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和水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或带有消声、隔音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软化水处理设备中使用失效后的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立即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在厂区内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