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政通APP

兵政通APP

兵政通小程序

兵政通小程序

十师微信公众号

十师微信

数字十师APP

数字十师APP

收起
关怀版 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登录 注册
十师北屯
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编辑: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19 10:0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3378135         传真:0906-3378135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6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南三号井田综合灾害治理

位于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城东南71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8′22.241″,北纬46°39′47.235″。

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南三号井田分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对井田范围内的火区、采空区塌陷坑等进行治理,井田内火区主要分布在老窑采空区、地表塌陷区范围内,共有2处活火区和1处死火区,总面积405391平方米,燃烧深度5米~50米。一火区为死火区,已无温度异常;本次主要对二、三火区进行治理,剥离工程量为700.45万立方米。注水工程量5.09万立方米,回填工程量698万立方米,覆盖用土量15.37万立方米。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运输扬尘、物料堆场扬尘及机械尾气,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包括:为剥离工作面、施工道路、堆场等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车辆严禁超载、超速,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加强施工车辆运行管理与维护保养。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煤矿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场地道路洒水等;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屯南三号井煤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煤矿生活区绿化。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以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严禁夜间施工;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保养,确保机械运行状态良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剥离物先期堆放在排土场,剥离挖除火源体后用于回填剥离坑;施工营地依托三号井煤矿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生活区的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置;施工机械在三号井工业场地内的机修间进行检修、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屯南三号井田分公司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2

鑫瑞通塑业年产1.3万吨地膜及滴灌带生产加工项目

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路311号,中心地理坐标:E87°46′48.034″,N47°19′12.698″。项目区北侧为四通塑业玻璃钢生产车间,南侧为小企业创业园,西侧为蜀森钢构,东侧为荣飞建材。

新疆鑫瑞通塑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蓝白丽景环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农用塑料薄膜生产线20条,建设生产厂房、库房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地膜1万吨。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抑制扬尘和机械尾气措施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车辆严禁超载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并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项目运营期农用塑料薄膜产品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科学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地膜机、拌料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厂区内绿化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或者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一般废原料包装物、不合格品等收集后暂存在库房,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含油抹布手套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