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石河子)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师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共计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屯市温馨佳园超市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9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屯市温馨佳园超市按规定抽取了芹菜3kg(2025年6月8日购进),2025年7月1日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509768)表明:辛硫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3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温馨佳园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SP202509768)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芹菜。经查,上述批次芹菜共购进4.1公斤,约1.1公斤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芹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芹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芹菜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北屯市温馨佳园超市免予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二、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林纯净水厂生产经营的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4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石河子)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林纯净水厂按规定抽取了饮用纯净水7桶(2025年6月4日生产),2025年7月2日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石河子)出具的《检验报告》(No:BS250587)表明: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7月9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林纯净水厂送达《检验报告》(No:No:BS250587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饮用纯净水。经查,上述批次饮用纯净水共生产40桶,33桶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上述批次饮用桶装水由当事人生产,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林纯净水厂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75.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布林纯净水厂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