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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一八五团一连党支部关于落实八届师市党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稿
编辑: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10-20 11:52:00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师市党委统一部署,师市党委第七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4年8月22日至8月27日,对一八五团一连党支部开展巡察,并于11月13日进行反馈,共反馈27个问题。自巡察反馈问题后,一八五团一连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4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完成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理论学习不到位,主动性不强

问题1:2021年以来,截至巡察日(8月28日),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等较少,未及时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9月份以来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25年1月14日召开两委会、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兵团党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

问题2:党支部未组织学习《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第十师北屯市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具有指导性的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19日组织连队两委、党员集中学习《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第十师北屯市连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并将指导性工作方案纳入学习计划,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通过连队微信群、入户走访、职工大会的方式对乡村振兴进行了全面宣传。

2.落实团场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有偏差

问题4:2021年非本团职工孙某某流转53人身份地2609.88亩;2023年非本团职工戴某某流转6人身份地255.05亩;非本团职工史某某流转6人身份地262.42亩,本团职工孔某某流转9人身份地310.28亩;2024年非本团职工户红某流转 17人身份地857.1亩。上述行为违反“在流转中受让方为个人的,其受让总面积原则上不高于职工身份地面积的5倍。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两次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连队职工身份地)承包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师北屯市连队职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今年涉及承包土地的公司已经离开185团,经沟通,额敏县鼎欣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向团场出具委托书,委托户红某办理流转身份地相关事宜。今后将严格审核相关流转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5:2024年身份地流转63人,其中私自流转身份地9人,占流转土地人数的14.3%。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15日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连队两委开展身份地流转及经营地竞拍工作的培训、谈话,并与相关职工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私下流转土地等行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两次召开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连队职工身份地)承包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师北屯市连队职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

问题6:2024年两委楚某某擅自更改职工身份地地号,导致30名职工身份地地号与土地证代码不一致,占比46.9%。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19日党支部副书记对两委楚某某进行教育谈话,楚某某已纠正错误土地号,将职工身份地地号改为与土地证代码一致。2024年12月6日已完成土地碎片化整治,并已重新编排地块号编码。

3.党支部推进生态振兴意识不强,环境整治不到位

问题7:连容连貌、景区环境较差,2024年农机棚倒塌后拆除不及时,影响连队周围卫生;田间地头、泵房周边、林带边随处可见丢弃的尿素袋、肥料瓶、农药瓶等垃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9月10日已将农机库拆除完毕,并及时将农机规范放置。建立职工家庭田间地头月考核制度,划分两委包干到户划分责任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9月12日对田间地头、泵房周边、林带边丢弃的尿素袋、肥料瓶、农药瓶等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设立农药废弃物专用回收箱。2024年11月22日在职工大会上作出要求,土地自己种还是承包出去,都要保持干净,并与减负资金挂钩。

问题10:2022年党支部未及时以党员王某因醉驾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罚的案例,对连队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22日职工大会开展针对醉驾案例的专题教育会,后期将加强此类事件的宣传警示教育。截至4月底在我连职工微信群里发送醉驾案例相关文章8篇。

问题11:2024年未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2月10日党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并研究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5年1月召开支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情况

1.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问题12:2024年连队未从乡土专家、种植能手中推选农业技术员,而是由种植经验不足的“两委”楚某某担任,不能有效发挥农业技术员指导服务职工群众的作用,通过座谈会了解,职工不知道农业技术员是谁,认为连队没有农业技术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22日召开职工大会,应到会职工60人,实到会45人,推荐选举致富能手杜某某为2025年农技员。并对农技员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

问题13:党支部对《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国有农用地承包管理办法》《连队职工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宣传不到位,职工对相关政策知晓度不高。与1连职工座谈和走访中发现,职工都不知道“在流转中受让方为个人的,其受让总面积原则不高于身份地面积的5倍”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6日召开两次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农用地(连队职工身份地)承包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身份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师北屯市连队职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通过日常走访宣传,让职工群众知晓土地流转必须通过连队同意并签订正式合同以及在流转中受让方为个人的,其受让总面积原则不高于身份地面积的5倍。

问题14:2023年59人流转身份地,其中24份流转合同丢失,占比40.7%。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相关责任人楚某某对2023年流转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已经找齐合同并归档。2024年11月19日召开两委会议,对所有两委进行培训,强调资料保管的重要性,规范资料保管流程,并提出今后所有关于土地方面的合同均由楚某某同志保管。

2.“三资”管理不到位

问题16:2023年购置投影仪1台1970元直接列支费用,未作固定资产管理;党群活动中心、新职工活动中心等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管用脱节;师工会等单位配备、捐赠、调拨电脑、健身器材等9项资产未入账,形成账外资产。2024年5月29日将连队一栋三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马某某,截至8月24日,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也未缴纳租金。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8月31日与马建新签订租房合同,2024年11月6日马某某已将房屋租金6000元交至一八五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2023年购置投影仪1台1970元已于2024年11月31日补录凭证及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4年11月31日党群活动中心、新职工活动中心等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师工会等单位配备、捐赠、调拨电脑、健身器材等9项资产连队只有保管使用权。2024年12月10日重新盘点连队所有资产,连队所有资产明细已交至团财务。

3.财经纪律意识不强

问题18:2022年—2024年“两委”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收钱2.31万元,未直接缴入单位账户。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查2022年—2024年“两委”通过银行卡或微信收钱2.31万元,为职工缴纳的自来水电费,并已交至团核算中心2619账户。2024年11月19日组织“两委”成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收支管理规定等。

问题20:2021—2023年仅以连队自制的机械干活明细表或代开的发票作为依据支付人居环境整治机车租赁费87040.6元,未附具体干活起止时间、地点及具体干活内容等原始记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19日召开两委会议,深入学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基本运转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党支部副书记任某对报账员郭某进行谈话,并作出要求,加强对使用机车报销凭证的审核和管理,同时加强财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按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办事。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5日郭某到团财政所进行学习,后期将持续跟进学习最新财务相关业务,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业务能力,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4.预算编制不科学

问题21:2023年物业管理费年初计划8000元/年,年中调整为20850元/年,超年初预算160.6%;维修(护)费年初计划12000元/年,年中调整为2000元/年,低于年初预算83.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22669元/年,调整为14711元/年,低于年初预算35.1%。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根据2024年费用支出情况,2024年11月经过“四议两公开”对2025年预算计划进行了讨论,制定出相对合理的年初预算。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22:2024年5月支部书记宋某某、支委邱某因工作原因调离、仅剩一名支委,党内政治生活未开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8月21日邱某调回一连,继续担任支委委员,由党支部副书记任某主持工作。2024年11月21日支委班子已补齐,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从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召开支委会8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2025年持续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23:2024年初有党员17人,承诺践诺12人,未做到全覆盖,部分党员承诺事项结合本职工作不够紧密,把学习党的会议精神、宣传党的政策等党员应尽义务作为承诺事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查未参与党员承诺践诺的党员为2名退休党员,2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其中张林退休后回内地养老,赵某某年初生病,截至目前还处于康复期。梁某某2022年工作变动不在团里,党组织关系已于2024年8月28日转走。孔某某做出了承诺,由于党务工作者疏忽,导致未及时上墙。2025年对所有党员承诺事项要求结合本职工作,并做到全覆盖。

问题24:董某某2022年9月13日、芦某某2022年11月4日、王某2023年6月29日分别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未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入党积极分子楚某某2023年8月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截至2024年8月24日,该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只字未填。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8月29日一连党支部副书记任某已与董某某、芦某某、王某三位入党申请人进行谈话。2024年8月30日,已完善楚某某同志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登记表。要求党务工作者柏某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依照兵团规定的发展党员步骤,及时完善发展党员档案。

问题27:连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某某对监督工作不上心,只签字、不履职,委员晁某只挂名,不履职,长期不列席会议。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9月15日组织召开连务监督委员会例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及连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并做好监督台账,发挥连务监督委员会在连队事务中的监督效能。2024年11月22日党支部副书记任某对刘某某和晁某进行教育谈话,要求履行好连务监督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6-6882034;通信地址:新疆哈巴河县一八五团进学路117号,邮政编码:836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