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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的通告(师级)
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0-31 19:22:00

为保障辖区内饮食安全,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我师食品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北屯市兴园果蔬店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兴园果蔬店按规定抽取了生姜6.12kg(2025年9月9日购进),2025年10月13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1G)表明: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0月20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兴园果蔬店送达《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1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生姜。经查,上述批次生姜共购进10公斤,除去抽检的6.12kg,销售了1kg,剩下的自己吃了。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生姜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经营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按规定抽取了生姜6.15kg(2025年8月26日购进),2025年10月13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7G)表明: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0月20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送达《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7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生姜。经查,上述批次生姜共购进100公斤,除去抽检的6.15kg,销售了93.85kg。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生姜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三、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按规定抽取了韭菜3.25kg(2025年9月6日购进),2025年10月13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9G)表明: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10月20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孔轩运输服务中心送达《检验报告》(No:2025-HBJC-BG-8229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生姜。经查,上述批次韭菜共购进100公斤,除去抽检的3.25kg,销售了96.75kg。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送达检验报告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时,经过现场核查,抽样批次的韭菜已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