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孙元志等4名同志申请工伤的公示
编辑: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12-02 18:53:0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孙元志、窦平安、达吾提别克·胡沙因、郑清4名同志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对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具体信息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5 年 12 月 3 日至2025 年 12 月 7 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电 话:0906-3370583
传 真:0906-3370583
邮 箱:3250974346@qq.com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