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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关于召开北屯市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06 11:39:10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定于2026年1月上旬在北屯市召开北屯市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北屯市会议中心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北屯市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

听证人3人,由师市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设29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参加人15名。消费者参加人可向所在街道(社区)自愿报名,由街道(社区)通过随机选取等方式产生。

2.经营者参加人4名。由供水企业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2名。由师市发展改革委邀请。

4.政府部门5人。由师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师市政法委、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1名。

5.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北屯市人大和北屯市政协各推荐1名。

6.消费者协会代表1名。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

(三)旁听人员

旁听人2名。采取自愿报名,也可由各街道办推荐产生,按

报名先后顺序选取。

(四)新闻媒体单位

记者1名。由师市融媒体中心推荐。

听证会参加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

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听证事项相关政策;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

(6)遵守听证会纪律,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如有意见建议,可以在会后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其他事项

职工群众可对调整方案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于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电子邮箱反馈至师市发展改革委。

听证会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办公地点:北屯市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西二楼B217室

联系人:何晓凌    联系电话:0906—3370080

电子邮箱:1462420932@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关于调整第十师北屯市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2.关于第十师北屯市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方案

 3.第十师北屯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5.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