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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11 19:44:00

一、北屯市百果鲜果蔬超市经营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7日,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北屯市百果鲜果蔬超市按规定抽取了香蕉4.3kg(2025年8月6日购进),2025年9月4日新疆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HBJC-BG-6942G)表明:吡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5年9月8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百果鲜果蔬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2025-HBJC-BG-6942G)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香蕉。经查,上述批次香蕉共购进1件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香蕉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别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销售期间对上述批次香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况并不知情,第十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向北屯市百果鲜果蔬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通知书,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香蕉,该单位收到检验报告后未提出异议。该单位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