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得仁花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12-16 11:23:00
广大得仁花园小区业主:
为切实解决得仁花园小区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经师市政府统筹协调,师市自规局、住建局、税务局、财政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攻坚,该小区历史遗留登记问题已全面化解,现已具备不动产登记办证条件。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现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办理对象
北屯市得仁花园小区全体已购房群众
二、办理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 购房合同原件;
3. 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证、房屋维修资金缴纳凭证、门牌证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请主动联系小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系人:祝静,联系电话:0906-3905918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业主共同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三、办理类型
1. 转移登记: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完成房屋权属的正式登记。
2. 预告登记:因个人原因暂不办理转移登记的业主,可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登记费用,能有效防止已购房产因开发商不当经营行为被违规抵押、查封,保障业主的期待物权。
四、收费依据与标准
1.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2. 收费标准:转移登记收费标准为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符合减免条件的可咨询窗口工作人员);预告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此公告!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