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9处、卡口监控设备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4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将台路十字路口
2.北屯市中瀚北路与春江东街十字路口
3.北屯市杨柳路与绿茵路十字路口
4.北屯市昆仑街与得仁路十字路口
5.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锦华路T字路口
6.北屯市中兴北路与春江东街十字路口
7.北屯市博望东街与文苑路十字路口
8.北屯市天骄街与文苑路十字路口
9.北屯市天骄街与将台路十字路口
10.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彩玉路十字路口
11.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龙疆东街十字路口
12.北屯市龙疆东街与友谊北路十字路口
13.北屯市复兴北路与龙疆西街十字路口
14.北屯市花园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5.北屯市彩玉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6.北屯市田园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7.北屯市彩虹路与华阳路十字路口
18.北屯市华阳路与军垦街十字路口
19.北屯市Z848线与G216线Y字路口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指示标线。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或限行规定,驶入禁止/限制通行路段、时段。
二、卡口监控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东街与文苑路交汇处
2.北屯市天骄街与文苑路交汇处
3.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彩玉路交汇处
4.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龙疆东街交汇处
5.北屯市中兴北路与春江东街交汇处
6.北屯市中瀚北路与春江东街交汇处
7.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锦华路交汇处
8.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将台路交汇处
9.北屯市天骄街与将台路交汇处
10.北屯市昆仑街与得仁路交汇处
11.北屯市杨柳路与绿茵路交汇处
12.北屯市林茵街与花园路交汇处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车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三、不礼让行人抓拍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西街锦绣花园公交站人行横道处
2.北屯市西北路客运站门口人行横道处
3.北屯市博望东街原职校门口人行横道处
4.北屯市步行街后街人行横道处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为公示期(公示期间对上述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记分),自2026年1月29日0时起将对车辆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