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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编辑: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3 18:13:0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9处、卡口监控设备12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4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和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将台路十字路口

2.北屯市中瀚北路与春江东街十字路口

3.北屯市杨柳路与绿茵路十字路口

4.北屯市昆仑街与得仁路十字路口

5.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锦华路T字路口

6.北屯市中兴北路与春江东街十字路口

7.北屯市博望东街与文苑路十字路口

8.北屯市天骄街与文苑路十字路口

9.北屯市天骄街与将台路十字路口

10.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彩玉路十字路口

11.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龙疆东街十字路口

12.北屯市龙疆东街与友谊北路十字路口

13.北屯市复兴北路与龙疆西街十字路口

14.北屯市花园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5.北屯市彩玉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6.北屯市田园路与林茵街十字路口

17.北屯市彩虹路与华阳路十字路口

18.北屯市华阳路与军垦街十字路口

19.北屯市Z848线与G216线Y字路口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指示标线。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或限行规定,驶入禁止/限制通行路段、时段。

二、卡口监控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东街与文苑路交汇处

2.北屯市天骄街与文苑路交汇处

3.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彩玉路交汇处

4.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龙疆东街交汇处

5.北屯市中兴北路与春江东街交汇处

6.北屯市中瀚北路与春江东街交汇处

7.北屯市中兴北路与锦华路交汇处

8.北屯市博望东街与将台路交汇处

9.北屯市天骄街与将台路交汇处

10.北屯市昆仑街与得仁路交汇处

11.北屯市杨柳路与绿茵路交汇处

12.北屯市林茵街与花园路交汇处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驾车接听拨打手持电话。

三、不礼让行人抓拍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博望西街锦绣花园公交站人行横道处

2.北屯市西北路客运站门口人行横道处

3.北屯市博望东街原职校门口人行横道处

4.北屯市步行街后街人行横道处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四、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为公示期(公示期间对上述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予罚款记分),自2026年1月29日0时起将对车辆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行车安全、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通告!


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