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公告
编辑: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6-01-30 10:04:00
依照《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年第4号)和《新建生产建设兵团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兵商规〔2022〕1号)规定,经企业提出申请,师市商务局审核,现对北屯市荣飞能源有限公司一八七团工业园区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予以注销,公示期为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人:第十师北屯市商务局 庞丹华 联系电话:0906-755322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