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师市生态环境监管,畅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渠道,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现就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大气污染方面: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扬尘污染等;
(二)水污染方面: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违法建设、非法排污等行为;
(三)噪声污染方面: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
(四)土壤及固废污染方面: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非法处置、污染地块违规开发利用等;
(五)生态破坏方面:非法占地、自然保护地违规开发、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不到位等;
(六)其他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0906-3370731;
(二)举报邮箱:nsshjjc@sina.com;
(三)来信来访举报:师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1),邮编:836099;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9),邮编:836099。
(四)来电和来访举报受理时间:10:00—13:30、15:30—19:30(法定工作日,夏季作息根据师市实际情况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举报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具体的举报内容,尽可能提供必要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以便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处理并反馈结果。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或蓄意举报。我们会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