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2026年4月欠税公告(第2号)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17:59: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1号)的规定,现将北屯税务局2026年4月确认的2021条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应当及时缴清所欠税款,如拒不缴纳,采取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北屯税务局2026年4月欠税清册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