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叶斯波拉提·卡马力汗《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编辑: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6-04-29 18:49:00
根据兵团交通运输局推送的《重点违规驾驶员清单》,经师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我辖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叶斯波拉提·卡马力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654301********6653,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存在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及记满12分记录情形。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现决定依法公告撤销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公告时间为15天,自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4日。公告期间,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及时联系第十师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0906—3322031 3354396)。公告期满后,我单位将对以上从业资格证办理注销业务,注销后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作废;不得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继续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驾驶员将其被注销的《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交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