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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中共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师市党委第九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06 12:55:47

根据师市党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6日至4月4日,师市党委第三巡察组对师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巡察,反馈四个方面12类23条具体问题。师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问题,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民政局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目前,巡察提出的12类23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师市民政局坚持把师市党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专门成立中共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认真进行整改工作。目前,巡察提出的12类23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反馈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师市民政局党组紧扣师市党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全面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巡察提出的12类23条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足,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问题表现: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做得不够。2022年以来,民政局党组、党支部未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中国史、胡杨精神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2022年至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未形成书面材料,仅在记录本中简要记录。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中华民族史、新疆历史、胡杨精神等内容进行学习。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4次,参与交流研讨人员均提供书面交流材料备查,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15次、专题党课3堂,集体廉政谈话5次,开展党员谈心谈话40余人次,切实加强党员思想建设,打牢意识形态政治基石。

2.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短板。

问题表现:

(1)养老工作重视不够。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根据《第十师北屯市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基本养老服务相关工作”的要求,民政局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基本养老服务工作。

(2)指导养老服务工作不到位,部分养老机构未运行。部分养老机构未运行。截至2025年4月,师市11家养老机构(181、182、184、185、186、得仁、新城、康乐等8家养老院,182、183及阳光社区 3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仍有5家养老机构未运行,其中 :182团养老院2022年竣工,因电力高压外网未配套到位致使养老院未投入运行,直到2025年5月巡察反馈后,182团才解决电力外网配套设施;181团养老院2014年竣工(2020年至2024年之前无人承包,2025年消防升级改造);183团日间照料中心2022年竣工,因消防验收未通过,至今未投入使用;185团养老院2013年竣工,186团养老院2019年竣工,以上2家养老院2020年至巡察之日无人承包。针对以上情况,民政局未主动沟通协调采取有力措施,致使11家养老机构中5家未运行。

(3)指导老年食堂(助餐点)试点工作用力不够。2024年3月为13家助餐点发放老年助餐费16万元,截至到2025年3月28日,2家助餐点未运行(185团、第十师北屯市助老服务中心),4家就餐点未运行(北屯市龙疆街道彩虹路社区、龙疆街道林荫街社区、北屯市嘉和苑小区、北屯市百兴园小区),已运行7家助餐点、就餐点未到民政局备案。

(4)落实高龄津贴政策有差距。根据2011年12月5日兵团民政局印发《兵团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各地要加大此项制度的宣传力度,让每个高龄老人知道此政策。民政局、老龄办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服务,确保高龄津贴发放到每个老年人手上”。民政局对政策落实指导监督不到位,未对高龄津贴落实情况核查,街道办“坐等申请”未针对高龄群体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对高龄老人情况掌握不全面。2022年1月至2025年4月,三个街道共有124名80周岁以上老人未及时享受高龄津贴,涉及2519个月金额13.027万元,其中龙疆街道93人,1871个月未享受涉及9.787万元,天骄街道27人,503个月未享受涉及2.515万元,军垦街道4人,145个月未享受涉及0.725万元。(80周岁-89周岁50元/月,90周岁-100周岁120元/月)。

整改情况:

(1)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牵头研究制定《第十师北屯市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协同推进工作。争取国家项目资金556万元,启动师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搭建“第十师北屯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能力评估、助洁助浴等配套上门服务,开启师市“设备+服务”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截至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惠及老人19000余人次,完成家庭床位建设410余户。

(2)针对部分养老机构未运行问题,深入团场开展调研,了解养老机构现状,坚持分类施策,压实属地责任,共同推进整改。师市民政局下拨资金127万,指导督促181团筹集资金70.26万元,完成181团养老院消防整改并通过验收,引进专业化团队运营养老机构;下拨资金15万元,指导督促182团完成养老机构电力外网配套建设,并完成调试;完成183团日间照料中心消防验收;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185团养老院维修,并支持185团、186团养老院与团场医院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

(3)对老年助餐费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助餐点设施设备进行盘点,逐项登记。制定印发《第十师老年助餐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准入准出和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智慧监管平台,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压实属地责任,强化督导,召开师市老年助餐工作会议,明确各属地单位的主体责任,组织助餐点运营方、团场街道、设备供应方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对已运营的助餐点开展服务质量评估,检查饭菜质量和环境卫生,督促整改提升。2025年,完成7家老年助餐点注册运营,投入资金21.4万元支持师市老年助餐事业。

(4)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健全“民政局、团镇(街道)、社区(连队)”三级监管机制,通过政策培训、定期督查等手段规范基层业务人员经办流程;推行“铁脚板+大数据”的工作方法,加强与公安、人社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跨部门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主动上门、提前提醒,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2025年发放80岁以上老人生活津贴351.47万元,惠及高龄老人5086人,高龄津贴精准发放、应享尽享。

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问题表现:

(1)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完善。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未明确分管安全生产的责任人,2022年-2024年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的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救援应急各保障组人员职责分工多处空白;保密管理有漏洞,2025年3月29日随机抽查发现,民政局B222办公室大门敞开、无人办公,办公桌上摆放机密文件1份。

(2)落实《兵团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要求不到位,截至2025年4月未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目标,未建立完善民政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重大隐患排查重视不够,党组落实师市安防办关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2024年国务院安委会明察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函”要求不到位,2025年3月26日被师安防办下发工作督促函,通报民政局未在国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平台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

(1)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人,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检查频次、培训演练等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应急管理局备案,将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纳入清单管理,明确主体、属地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2025年开展民政服务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开展安全检查7轮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50余处,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为加强保密思想教育,2025年党组专题学习研究保密工作2次,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相关涉密信息保密管理风险隐患和典型泄密案例的通报》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警惕性。对照巡查问题,坚持举一反三,规范保密文件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保密文件接收和发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办公室均已配备保密文件柜,确保涉密文件保存在保密柜中。加强办公场所管理,全体人员离开时关闭门窗和电源。2025年共接收管理保密文件400余份,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2)制定《第十师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对照方案逐条梳理任务要求,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完成时限等。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平台管理,按时上报检查、应急演练、重大隐患整改等信息。与各养老机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链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落实专项检查。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覆盖民政局全体干部、各机构负责人。2025年投入资金306万元用于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投入资金31.43万元为师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智慧消防云平台,大大提升火灾风险预警和及时处置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方面和腐败问题

4.“三公”经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表现:落实《师市民政局车辆管理制度》不到位,2022-2024年报销车辆运行凭证中,均未提供《行车记录单》作为报销依据;2024年8月杨某喀什出差报销飞机票0.17万元非公务行机票;2022-2024年报销原始凭证经办人未签字,2笔报销招待费审核不符合公务接待报销要求,2023年5月报销餐费0.024万元发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2022-2024年连续3年,无固定资产出库、入库登记。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着眼师市公务出行整体情况,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民政局公务车辆交师市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后续用车严格履行师市办公室规定履行用车流程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报销审核工作规范,对发票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验,对2023年5月0.024万元发票按照规范要求补盖开票方公章;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定《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内部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行审批、购票、报销的全流程;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对2022-2024年新购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补录相关资产的出入库登记信息,制定《 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现固定资产台账规范化管理。

5.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执行不严谨。

问题表现:2023年11月27日民政局与北屯市皓文印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站提升改造”项目合同,合同签订15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款20万元的8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剩余20%款项。民政局在未对项目验收的情况下,于12月8日将尾款4万元付清,违反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清剩余款项。

整改情况: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的内容审核和执行监管,严格项目验收结算和财务支付管理程序。将“合同约定条件核验”作为付款的必要环节,要求验收机构按标准出具详细报告并盖章留档,严格依据合同条款、验收报告等文件审批支付项目结算资金;付款前审核资料完整性,调取并留存该项目原件或盖章复印件,及时整理付款凭证并存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6. 挪用专项资金。

问题表现:2024年9月师市财政局下达2.4万元,《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老年助餐经费)》规定“具体用于支持各地团镇(街道)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龙疆街道办事处挪用老年助餐专项资金2.4万元用于锦绣花园助老食堂进行装饰装修,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整改情况:针对老年助餐经费问题,对龙疆街道办进行专项核查,对后续上级拨付资金进行规划,明确用途,绩效目标,重点用于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成熟的老年助餐点。

7.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工作浮于表面。

问题表现:

(1)民政局党组落实殡葬领域专项整治不重视、工作推进缓慢,落实《兵团民政局2023年集中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研究部署对殡葬领域行业开展重点监督排查”不到位,2023年3月30日民政局仅简单传达文件内容,未结合实际研究细化落实措施、推动排查工作。时隔一年之后2024年5月民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师市民政局、人社局2024年集中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针对“重点整治殡葬服务中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强制收费、漫天要价等问题”开展为期7个月整治工作,10月底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印发后,民政局对各团场、街道办事处殡葬领域整治落实情况不了解,未跟进督导,6月至9月各团场(镇)、街道办事处未按要求开展殡葬领域排查、整改,致使重点整治殡葬领域工作停留在“纸面”。直到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23日,中央纪委、兵团纪委、师市纪委分别下发关于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2024年12月民政局排查出得仁生态陵园及8个团场均存在殡葬服务收费乱象、殡葬服务站设施管理不当等75项具体问题,截止巡察之日仍有10项未完成整改。

(2)落实殡葬行业领域管理责任缺失,殡仪服务站长期闲置,未发挥作用。民政局2019年使用公益彩票资金60万元建设“181团克木齐社区殡仪服务站”项目,作为主管单位,民政局既未对项目建设前期开展科学论证,也未对项目选址广泛征求连队和周边职工群众意见,建成的殡仪服务站周边200米内居住有6户职工群众,其中有一户养殖户距离殡仪服务站仅50余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致使2020年殡仪服务站建成至今未投入使用,造成资产闲置长达5年,民政局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第十师北屯市骨灰堂建设项目,2016年立项、总投资600万元,2019年完成竣工验收,自2019年竣工验收后,一直作为北屯殡仪馆办公室和员工食堂使用,直到2024年10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后才安排摆放部分骨灰盒。

整改情况:

(1)扎实开展殡葬腐败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制定《第十师北屯市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联合纪委监委、发改、市监等部门开展组织拉网式排查7场次,出动检查人员50人次,累计发现问题75条,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截至目前,累计取消骨灰寄存证工本费、火化证工本费等17项收费项目,下调守灵间服务、遗体冷藏、骨灰寄存等78项服务收费标准,合计降低收费总额达83.97万元,惠及治丧群众200余人次,优化服务项目19个;严肃查处违规收取“停棺费”“加班费”等问题,清退师市殡葬服务机构违规收费3.79万元,依法处以1万元罚款并没收违规所得3.52万元,各团场殡仪服务站同步清退违规殡葬服务费0.469万元,群众治丧自付费用从平均8000元左右降至4700元左右,治丧负担大幅减轻,满意度持续提升。

(2)坚持殡葬行业的公益属性,有序推进殡葬服务机构改革,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各团场积极推动殡仪服务站资产盘活工作,结合团场发展规划与市场需求,制定“一资产一方案”的差异化盘活策略,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截至目前,各团场殡仪服务站全部回归国有化规范管理,各团场总计投入50余万元对殡仪服务站进行升级改造,改变了过去团场殡仪服务机构 “脏乱差、破旧冷”的情况,为群众提供了更加舒适便捷的服务。积极与181团及师市发改委对接沟通,确定181团克木齐社区殡仪服务站盘活运营方案,结合团场实际将其改为仓库,发挥仓储功能,充分发挥使用价值,杜绝国有资产浪费。北屯殡仪馆骨灰堂已按原设计和布局,安装骨灰存放架和存放格位,并对骨灰存放大厅进行了文化装修,恢复骨灰存放功能。民政局安排专人对骨灰堂及周边区域进行检查,确保骨灰堂规范使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第十师北屯市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殡仪服务设施使用监管,消除制度漏洞,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8. 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欠缺。

问题表现:

(1)民政局党组指导支部建设重视不够,党支部班子不健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补选”。2023年10月原民政局党支部书记退休后,党支部支委仅2人,2024年1月至12月民政局党支部未召开支委会,未向上级党组织提交关于支委空缺补选的书面请示,直到2025年1月支部才完成补选支委工作。

(2)民主决策不严谨,2024年党员大会上审议决议时贾某某2次未表态。三是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不到位,2022年8名党员只承诺不践诺,2024年10名党员中5名只承诺不践诺,5名党员未承诺也未践诺。

整改情况:

(1)加强党组对党支部建设的指导,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规范完善“三会一课”等党内七项基本制度落实,切实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每季度听取党建工作汇报,选派2名班子成员参加党的建设、民族团结、意识形态等专题培训。

(2)严格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规范民主决策。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12次,研究讨论学习教育、发展党员等重点工作, 安排1名党务干部详细记录,确保不遗漏。2025年年初支部共9名党员完成承诺,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1次践诺情况,截至目前9名党员均已完成四个季度践诺情况汇报。

9. 健全完善党的决策制度不及时,“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表现:

(1)2021年至2025年3月,未参照师市党委“三重一大”事项规定修订完善民政局党组决策制度,2021年至2024年民政局召开党组会74次,决策事项均未形成会议纪要。2022年以来民政局印发的《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关于印发第十师民政局人社局2024年集中整治职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等9份文件均未经党组会研究讨论,仅由负责人签批就印发。

(2)决策执行不严格,2022年预决算、2024年预算党组会未集体研究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未履行审议程序,2024年8月支付各团场(街道)社工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23.6万元,2024年12月支付行政区域划调整和拟设得仁镇项目金额65.2万元,共计88.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未上党组会审议,由分管财务班子成员签批。考勤制度把关不认真,2022-2024年48人次存在出差人员与考勤时间不一致。

整改情况:

(1)为进一步规范民政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修订《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师市党委“三重一大”规定明确需提交党组会审议的内容范围,确保重大事项和重要文件由党组会议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2)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32次,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全部提交会议决策。严格考勤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考勤登记。

10.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问题表现: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用建议代替批评,2022年-2024年党组班子互评意见18条,建议12条,占66%;2024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互评73条,建议36条,占50%。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贾某某对杨某批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很重视也较负责,建议进一步加强综合业务学习和统筹能力建设”;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薛某某对杨某批评:“你有团场工作经验、又有天津挂职锻炼经历,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多传授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帮助年轻党员成长”。

整改情况:根据党章、党规和兵团、师市党委要求,严肃认真谋划民主生活会,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均提前由党组审核把关,杜绝用建议代替批评情况。 

11.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

问题表现:

(1)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2年、2024年民政局党组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及责任分工,2022年以来未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制度,2022年至2024年民政局党组书记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未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

(2)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22年、2024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责任人未开展廉政谈话,廉政风险管控存在漏洞,2022年-2024年党组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未查摆个人廉政风险点。

(3)党组审核把关不严。个人报告、工作计划、自查自评等材料照搬照抄,民政局党组2022年至2024年保密工作计划、2023年至2024年保密自查自评均存在照搬照抄上年度计划、总结,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民政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11份情况汇报仅修改年月日、部分数据,其他内容完全相同。班子成员杨某2023、2024年度个人述职报告40%内容一字未改。

(4)联系服务基层不到位,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6月下发的《第十师北屯市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联系帮扶、半年报告一次帮扶情况以及年底报送总结计划”,2024年以来民政局党组未研究、制定定点帮扶措施,未按要求深入定点帮扶187团1连、4连开展入户走访、调研和帮扶工作。

整改情况:

(1)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列入班子成员分工,由党组书记主抓,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负责。2025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2)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聚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压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5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责任人廉政谈话6人次;节前集体廉政谈话6场次、70余人次。3名党组成员、2名部门负责人全面排查个人廉政风险点,并建立相应台账,避免风险隐患。

(3)加强党组对重要报告、重要计划、重要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内容、结构、表述和文风,确保重要文稿资料准确规范。严肃监督问责,对于文稿质量不高、敷衍了事的文稿,退回重写;对于态度不端正、请人代写、抄袭、拼凑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处理,问责情况与党员发展、评优树先等工作挂钩。

(4)主动与团场沟通,精准明确新的帮扶对象。严格依据文件要求,每季度按时报送联系帮扶工作推进情况,年底及时上报工作总结。深入基层,广泛了解群众需求,建立长效沟通机制,确保帮扶工作常态化、精准化,切实提升民政部门联系服务基层的质量与成效。2025年,民政局深入基层累计走访困难群众520余户,开展政策解读宣讲21场次,发放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宣传单300余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件,举办培训3场次,培训基层团场、街道业务经办人员120余人次。

(四)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2. 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常态化、长效机制作用发挥不到位。

问题表现:

(1)“主动作为意识不够、责任缺失”,制定的整改措施“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制度,与各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召开会议”,2021年-2024年10月民政局牵头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够,未按制度要求研究、制定师市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未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上报季度社会救助工作信息。

(2)“救灾物资管理不到位,对代管的兵团救灾物资未建立管理制度,出库领取登记不规范”问题,2021年11月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应将代管的兵团救灾物资移交发改委,截至2025年3月巡察进驻仍未移交师市发改委。

整改情况:

(1)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推行“铁脚板+大数据”的工作方法,加强部门的数据沟通,深入基层开展困难群众动态排查,实现救助工作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的转变。明确监督职责,安排专人进行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开展;强化部门协同,与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信息共享、难题共商,2025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1763.3万元,惠及低保、特困、高龄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众9000余人,实现 “应保尽保”,责任落实到位。

(2)积极与发改委对接,通过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有效实现了救灾物资的规范处置与合理调配;联合发改委发文,明确救灾物资分配方案并下达至各相关团场。物资移交、分配及入库等全流程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切实保障了救灾物资的安全与高效利用。

三、坚持举一反三,力求标本兼治 

师市民政局坚持举一反三,以整改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既聚焦具体问题精准整改、补齐短板弱项,又注重端正思想,强化监督,锤炼作风,坚决杜绝“一阵风”整改、“表面化”整改等现象,推动巡察整改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从“集中整改”向“长效治理”延伸,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巡察工作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从巡察反馈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克服“过关思想”“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抓整改、促提升、求长效”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

二是健全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群众监督”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执行到位。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工作导向,倒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是锤炼优良作风。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连队、社区开展政策宣讲和走访调研,切实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