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
按照《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相关规定,结合参保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情况,经第十师北屯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第十师北屯市2027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
二、拟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建筑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采矿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制造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三、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经相关部门批准成立、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参加所在地社会保险、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属于本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相关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社会组织)。
所属行业划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2.《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
3.《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周期,提供项目费用测算依据,设定具体绩效目标,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应当列明项目各年度的费用预算和绩效目标。提供媒体宣传服务的,应明确播放内容,版面,频道,栏目,次数,时段,时长,期限,期数等;制作工伤预防宣传成品的,应明确成品来源,规格,样式,数量,发放对象;开展宣传活动的,应明确活动时间,内容,方式,范围,参与对象等。开展工伤预防培训的,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长,培训内容,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师资力量,实训场地,设备配备等;编制费用预算时,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培训费(含师资费)标准应参照《关于印发(兵团机关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行〔2018〕217号)三类培训标准,参训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国家,兵团培训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4.申报单位合法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及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宣传、培训资质证明(委托实施的除外);
5.相关专业人员、设施设备、技术手段等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三)绩效目标
1.宣传项目绩效目标为宣传成品符合委托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宣传项目宣传受众对象对宣传内容的知晓率达到85%及以上;
2.培训项目绩效目标为按时完成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工作内容,培训项目培训率达到90%及以上,培训项目考试通过率达到90%及以上,培训项目满意率达到85%及以上。
(四)申报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提交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学习掌握法规政策
有申报意愿的单位要认真学习《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3号)等文件,熟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掌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项目实施、项目结算、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各项规定及要求。
(二)认真筹划按时申报
社会组织首次申报时,可以分别申报宣传项目,培训项目各1个,共计不超过2个;同时申报宣传项目和培训项目的,应当分别填写材料和申报。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2027年10月前实施完成。
(三)积极配合项目确定
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项目确定工作。在申报期结束后,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将按程序评估、审议,并及时通过师市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27年第十师北屯市工伤预防项目。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孟启金 0906-3182918
附件:
关于公布2026年 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第十师北屯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