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兵房字186团第N0720号 )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5-14 15:08:01
一八六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186团第N0720号 私房产权档案丢失,根据《民法典》、《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补建房屋登记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与 第十师北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王彦和 ,联系电话: 0906-7581282 。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法补建房屋登记簿。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 1 | 兵房字186团第N0720号 | 张美芳 | 私房产权证 | 186团军垦路南侧小二楼东数第一间 | |
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