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6月,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乌鲁木齐云创环安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锦江路与文昌北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设内容:总建设用地面积9884.60平方米,用地类型为非营利性公共设施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拟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楼建筑面积为4200平方米,地上局部五层,层高4.2米;拟建附属用房/应急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地上四层;拟建消防水池一座,容积为396立方米;室外绿化硬化、围墙、管网等配套附属设施;实验室设备采购等。实验室主要包括PCR实验室(含缓冲区、净化区)、P2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消毒室、灭菌室等功能用房,购置荧光PCR仪、核酸提取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仪器设备,配置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昆仑街1127号
联系人:刘琦淋
联系电话:1760906767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云创环安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科学一街341号46号楼人才楼2-1803
联系人:赵金波
联系电话:1389981603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articles/show/558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