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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
北屯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编辑: 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6-29 13:11:00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你们好!

暑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出行交通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广大学生人身安全,北屯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与学生出行特点,现将相关交通安全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年龄底线,杜绝违规骑行与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请各位家长严格监督,未达到法定年龄切勿让孩子骑行上路,不要为子女购置大功率电摩、非标电动车,更不能私自改装车辆。

驾驶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年龄且不具备驾驶资格,严禁无证驾驶汽车、摩托车,严禁骑行超标电摩上路,广大家长切勿纵容孩子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二、牢记“一盔一带”,落实出行防护

骑行防护: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出行时,家长与孩子要全程戴好安全头盔、扣紧卡扣,自觉做到不戴头盔不骑行,杜绝浅戴、松扣等敷衍佩戴行为。

乘车防护:驾乘私家车时,所有乘车人全程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儿童乘车需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并固定安装于车辆后排。广大家长切勿抱有短途无需防护、后排不用系安全带的侥幸心理。

三、远离车辆盲区,警惕“开门杀”

盲区防范:车辆车头、车尾、车身右侧均存在视觉盲区,请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车身盲区蹲坐、停留、玩耍,主动远离大货车、工程车辆,防范“鬼探头”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下车安全:家长驾车接送孩子,开门前仔细观察前后方来车、行人动态,确认安全后从右侧车门下车,避免“开门杀”风险;下车后立刻带孩子离开车流,撤离至路边安全地带。

四、规范乘车行为,拒绝危险车辆

拒绝黑车:外出游玩、走亲访友,请选择正规合规营运车辆,坚决不乘坐非法营运黑车、报废车、超员超载车辆,不搭乘农用三轮车、低速货车等禁止载人车辆。

乘车规范:乘车途中,不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打闹嬉戏;乘坐公交车时,在指定站点有序候车,上车坐稳扶牢,不在车厢内追逐玩耍。

五、文明步行,安全过马路

步行规范:通过路口时须走人行横道,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通行规则,不横穿道路、不翻越隔离护栏,走路不低头看手机、不追逐打闹。

监护到位:家长陪同低年级学生过马路时,全程看护好孩子,防止孩子突然加速横穿、中途折返,规避各类危险行为。

六、言传身教,做好出行榜样

以身作则: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酒驾、不超速、不违规驾驶,用自身言行给孩子树立文明出行标杆。

日常教育:请将交通安全融入日常生活,日常多向孩子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劝导、纠正孩子危险出行行为,引导孩子敬畏交通法规、珍爱自身生命。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孩子的平安成长,离不开家长细致呵护与严格监管。让我们携手同心,织密学生暑期交通安全防护防线,守护每一名孩子度过平安、幸福的假期!


第十师北屯垦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