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档案遗失声明
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7-09 19:06:00
一八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202310182第N080号私房产权档案丢失,根据《民法典》、《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补建房屋登记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与第十师自然资源规划和服务中心第三分中心(182团)联系,联系人:季翔,联系电话:0990-6730019。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依法补建房屋登记簿。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兵房字202310182第N080号 | 胡巡道 | 私房产权证 | 一八二团顶山镇南五巷 |
一八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