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气温偏高,各类微生物极易滋生繁殖,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频发阶段。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健康与生命安全,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督促各类食品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就餐、理性防范风险。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严把进货查验关
经营者采购畜禽血制品、鲜肉、豆制品、食用菌类等高风险食品,必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散装无溯源、感官色泽异常、有异味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二)严控储存温度
夏季所有冷藏、冷冻类食品必须全程低温储存,冷藏温度控制在4℃以下,冷冻温度应控制在-18℃以下。熟食、切好的水果、凉菜等易腐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应超过2小时。
(三)规范加工制作
做到生熟严格分开,工具、容器与设备分类使用。食材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70℃以上,做到少量加工、随做随卖。
(四)落实自查制度
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患有腹泻、发热、皮肤感染人员严禁上岗操作。及时清理后厨垃圾、积水油污,规范使用三防设施,定期清洗消毒冷藏设备,全面开展每日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隐患。
二、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一)谨慎食用夏季高风险食品
高温天气下,生冷食品、易腐食品极易变质致病。谨慎选购凉拌豆制品、畜禽血制品及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毒菇辨别难,致死率高,请务必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木耳、银耳等冷水泡发1至2小时即可,现泡现吃,若发现异味或发黏应立即丢弃;畜禽血制品(鸭血、猪血、鸡血等)、豆制品等购买后应立即冷藏保存,尽快食用。
(二)谨慎选择就餐场所
夏季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整洁、经营规范的正规门店,远离无证流动摊贩。
(三)规范查验外卖餐品
网络订餐时,务必查验商家有效资质,选择落实食安封签的商户。收到外卖后,若发现存在封签破损、餐品温热变质、有异味发酸等问题,应立即停止食用。
支队将持续加大夏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