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兵卫规〔2025〕2号),按照“自愿申报、属地管理”的原则,师市卫健委近期对已备案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经各团便民服务中心初审、第十师北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拟将以下9所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40个,普惠性托位数4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二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三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40个,普惠性托位数4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40个,普惠性托位数4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四团第二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五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六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七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幼儿园托班。设计托位20个,普惠性托位数20个。实行政府指导价,未运营,暂无收费标准。
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师市卫健委将不定期更新普惠性托育机构名单。
公示期:2026年8月6日(星期四)至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第十师北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师市卫健委监督电话:0996-3909207
师市计生中心:0996-3312902
第十师北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