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辖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含电子警察、卡口监控),对各类违法行为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第十师北屯市中瀚北路与锦江路十字路口
2.第十师北屯市春江西街与复兴路丁字路口
3.第十师北屯市中瀚北路与龙疆东街十字路口
4.第十师北屯市正阳路与军垦街十字路口
5.第十师北屯市玉龙路与博望西街丁字路口
6.第十师北屯市玉龙路与西北路丁字路口
7.第十师北屯市屯兴南路与海青公路十字路口
8.第十师北屯市中瀚北路与彩虹路丁字路口
9.第十师北屯市848快速路与Y187线十字路口
10.第十师北屯市博望西街至博望东街十字路口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闯红灯: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压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指示标线。
3.逆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
4.不按导向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卡口监控设置地点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设置地点
1.北屯市北屯镇医院门口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
2.北屯市湘溢海川酒店路口人行横道—南向北、北向南
3.北屯市北屯医院门口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
4.北屯市西北路红光门口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
5.北屯市小红花幼儿园门口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
6.北屯市文化广场戍锦商业街路口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三、启用时间
自2026年8月22日0时起将对车辆违法行为予以罚款记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第十师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