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党委巡察机构:强化巡察成果运用 提升政治巡察质效
编辑:十师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8-28 11:43:02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师市党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按照三个“严”工作标准,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政治巡察走深走实。
严肃巡察反馈,压实整改政治责任。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队,采取“集中反馈+单独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当面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反馈会上,直指问题症结,现场通报典型事例,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确保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认清问题、认领责任,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后续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组织巡察组“原班人马”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整改督导检查9次,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97.73%。
严格督导检查,严把整改质量关口。建立师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方联动机制,明确各方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和监督责任。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全过程的审核把关,重点对巡察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核,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对整改方案中未体现党组织主体责任、未明确“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一律退回修改、重新制定,坚决防止“纸面整改”,打破被巡察党组织过关心态。
严肃通报问题,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每轮结束后,巡察机构及时梳理汇总各领域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形成巡察情况通报,印发师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工程领域招投标、政府采购、津补贴发放、土地流转等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领域,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以点带面,开展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对标对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政治巡察成果。(供稿:张雨晨)